在國道上遇到車禍,應該是釐清責任歸屬?還是先拍照再移車?還是先移車等警察?
以下簡單介紹處理方式。
在國道上遇到輕微車禍(無人受傷或死亡車輛尚能行駛)
請牢記車禍六大口訣 放、打、拍、劃、移、等 六個步驟
通常車損輕微車禍可移動車,但若有人傷亡,這牽涉刑事責任,應等候警方到場處理。
移開車輛時,需先拍照和在肇事雙方車輛劃線定位,最好是在車上準備防水蠟筆、相機或可拍照手機,
若沒有防水蠟筆,也可以就地取材磚塊、石頭、角鐵或尖硬物劃線。
放 > 車禍後,必須先開雙向方向燈警示,並在事故地點後方最少100公尺處放置三角形的車輛故障標誌。(依現場車速判定增加放置距離)
打 > 打110警察局或1986交控中心通報
必須說出國道幾號 幾公里幾公尺 往南或往北的方向 時間、車種、車牌、有無人傷亡及報案人基本資料(名字、地址、電話)
拍 > 拍下車禍現場,全景、撞擊點地面痕跡和殘骸散落物等。
**切記車輛過多時,請以安全為第一優先。**
劃 > 劃線有兩種方法,1.在汽車四個角劃L型的「4角定位法」
2.在4個輪胎劃T字型的「輪胎定位法」記得以「△」標示為車頭方向
移 > 移車至路邊不影響交通的位置
**人身安全為優先,若路況無法移動車輛,人必須馬上至安全地等待救援。**
等 > 等候警察和救援人員到現場
**切記必須站在中央分隔島上或是外側的護欄外是最保障人身安全喔!以哪一側為最近的安全地優先。**
**再次強調保命比較重要 責任歸屬問題都屬次要 請以人身安全為第一優先!**
(圖源來自網路)
***提醒:請勿隨意私下和解,以免事故無法理賠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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